校属各单位: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正在积极向好。但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安全重于泰山,不能有丝毫懈怠。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为安全开学做好准备,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45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组织安排专人对本部门所属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大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为开学提供安全保障。目前正值春季,是火灾高发期,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三、安全工作处加强消防、治安、交通等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发生不安全事件。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按照学校消防安全“四保障”“两确保”(冀教明电[2020]45号文件规定)要求,即“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逃生出口安全,保障消防设施正常,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确保烟雾报警器工作正常,确保应急疏散出口通畅”。全面排查全校消防设施设备状况,做好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维保和检测,重点排查宿舍、实验室、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情况,排查室内、室外消防通道是否有占用、堵塞情况,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确保达到学校消防安全“四保障”“两确保”要求,确保消防安全。
四、后勤管理处结合相关部门重点对食堂及食品安全、宿舍、教学楼、配电室、电梯等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消毒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落实食品、饮用水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管道线路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按照规定对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及时排查校内建筑物墙体、外窗、围墙等部位安全隐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不安全事件。
五、教务处、相关院(系)全面排查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申购、领取、使用、回收、销毁全流程监管制度,加强危化品的监管,确保安全。加强药品库的监管,加强技防建设。排查实验室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确保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六、学生处、各院(系)、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居家安全教育。可结合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向学生普及用电、用火、防溺水、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网络安全、防传销、心理健康及日常安全防护等安全知识,保障安全。开展心理安全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因疫情带来的焦虑、烦躁、恐慌、压抑等负面情绪。
七、宣传统战、团委、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师生宗教信仰摸底排查,积极防范抵御非法宗教、邪教组织或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校园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八、安全工作处结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排查,配合辖区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请各部门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于4月24日前报送至安全工作处,电子版发送邮箱:233157439@qq.com,纸质版(盖部门公章)交到大学西道东院办公楼203,联系人:王建华。
安全工作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