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唐山学院2019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7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总支、社科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在切实感受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加强志愿服务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唐山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唐山学院2019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一)理论宣讲: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国情观察:纵览国情变化,坚定四个自信
(三)红色教育:追寻青春足迹,锤炼理想信念
(四)社会民生:关注社会民生,助力精准扶贫
(五)志愿服务:践行志愿服务,服务社会需求
(六)禁毒防艾:青春传递正能量,禁毒防艾我先行
(七)振兴乡村:结合基层实际,服务乡村振兴
(八)法制宣讲:开展法制宣讲,促进社会稳定
二、重点活动内容
(一)理论宣讲: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结合“青年大学习”活动的具体要求,推动思政课堂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组建宣讲团,深入校园、企业、军营、社区等青年密集的场所,广泛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面对面宣讲交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二)国情观察:纵览国情变化,坚定四个自信
开展“壮阔70年,拥抱奋进时代”社会调查活动。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聚焦祖国发展的重大事件、主要成就,重要地点,开展参考察、国情调研、专项走访,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等多个渠道,在切实感受祖国发展变化的生动实践中升华爱国情怀,勇担时代责任,贡献青春力量。
(三)红色教育:追寻青春足迹,锤炼理想信念
开展“壮阔70年,重走初心路”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到革命老区革命纪念馆、党史展览馆等场所参观学习大力开展走访老红军、老革命、烈士亲属活动,重走革命初心之路,加深对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谱写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光辉历程的认识和了解。
(四)社会民生:关注社会民生,助力精准扶贫
开展“壮阔70年·助力扶贫攻坚,拥抱奋进时代”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在脱贫攻坚战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与贫困地区驻村扶贫干部同吃同住同劳动,亲身感受精准扶贫政策给农村带来的新变化。主动探索高校参与精准扶贫新模式,用智慧、力量和热情全面助推精准扶贫。我校团委按照上级要求对接三个深度贫困村,组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扶贫攻坚”专项团队。
对接乡村:承德市围场县道坝子乡查字上村
承德市围场县山湾子乡红葫芦村
承德市围场县蓝旗卡伦乡二把伙村
(五)志愿服务:践行志愿精神,服务社会需求
各院系团总支、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可围绕“爱心支教、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与传统文化发扬、环保服务与生态救助、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公益创业、反校园欺凌”等主题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实际行动奉献服务社会,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禁毒防艾:青春传递正能量,禁毒防艾我先行
鼓励学生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防艾宣教活动。实践团队重点到乡村、社区、企业等地,开展普及禁毒防艾知识、宣讲禁毒防艾政策法规、调研禁毒防艾状况等活动。实践队员要在调研过程中加深对禁毒防艾工作的理解,提高对社会、国情的认识,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
(七)振兴乡村:结合基层实际,服务乡村振兴
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服务乡村振兴。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志愿服务,乡风文明宣传、智慧乡村建设、金融知识下乡、科技帮扶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八)依法治国宣讲团
重点围绕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法治建设宣讲、法治成果展示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团队要求
(一)队伍构成
1.省级实践小分队由学校1名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和1名相关学科专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共同带队,成员不少于8人,其中45岁以下青年教师不少于2人,思政课教师、辅导员要占一定比例。
2.校级实践小分队,由1名相关学科专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带队,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思政课教师或辅导员要占一定比例。
(二)团队形象要求
校团委统一发放实践队旗、实践服装和实践介绍信。要求实践队员和指导教师在实践过程中统一穿着指定服装,携带队旗,统一行动,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实践团队应向实践地出示介绍信,实践结束后由实践地有关部门开具实践证明。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及标准
(一)立项材料要求
各院系、社科部及各校级学生组织实践团队的项目立项申报书交由指导老师和部门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本部门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此项内容将作为社会实践的评选项目之一。
(二)结项材料要求
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队需形成至少1篇有质量、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成果论文、项目方案等成果,并整理提交实践日志和结题验收表实践地证明等材料,交由指导老师和部门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本部门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三)结项标准
社会实践最终成果结项按照百分制赋分,其中分值比重为:媒体报道15%,实践日志15%,结项答辩30%,实践报告40%。  
五、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实践队员要求
(一)指导教师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在全程实践活动中积极发挥组织指导作用,深入基层,亲身进行实践工作,并负责学生实践期间的生活和安全等事项,引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接受教育、增长才干、做出贡献。使实践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在助力脱贫、科技普及等方面取得实效。(指导教师每日提供一张实践地实践照片。)
(二)实践队员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在活动中积极主动、甘于奉献,通过参加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建设国家、服务人民的本领得以增强。
六、经费资助
学校分别对获得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团队给予800元、1200元和2000元资助经费。
七、安全措施
(一)校团委和各院系、社科部要高度重视暑期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中师生的人身安全,团队指定1名指导教师作为团队的安全员,做好安全教育,制定调研方案设计和应急方案,防止出现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意外情况发生。
(二)各实践团队的领队老师,负责该小分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管理。集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要全程参与,切实负起指导责任,要随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
(三)无论是集中还是分散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前,要做好详实、周密、可行的实践计划,实践地点要回避危险警示场所或有危险隐患的区域,并对当地的气候条件、地理环境、人文民俗等情况进行了解,做好充分的调研准备。
(四)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乘坐具有营运资格的公共交通工具不能开私家车出行,注意选择安全、卫生、便利的食宿地点。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时处处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集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坚持集体行动,实践团队成员要按团队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严禁私自单独行动或做与本次实践无关的活动。
(五)参加实践活动的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交通法规,注重文明礼貌,尊重不同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展现唐院人的良好精神风貌。
(六)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根据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及时向110、120等救援机构或地方政府求助,并立即向学校报告,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如遇危险情况,可立即终止实践活动,另行安排。
八、时间安排
(一)2019年6月13日,下发《唐山学院2019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院系、社科部为申报立项做好前期调研准备。
(二)2019年6月20各院系、社科部将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tangyuantuanwei@126.com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团委。
(三)2019年6月25日—6月28日,组织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评审,确定省级推荐项目和校级立项项目。
(四)2019年7月5日,召开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部署动员会及出征仪式。
(五)2019年7月9日,校团委组织一次集中的社会实践培训课。
(六)2019年7月13日—8月31日,组织开展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七)2019年9月3号—9月6号各实践团队向团委提交实践活动成果(师生调研日志、小分队调研报告,以及开展实践活动的图片、视频等资料),并将立项项目成果和学生分散实践成果的相关资料归档留存。
(八)2019年9月10日、11日,校团委举办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会,评选我校201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校级获奖项目。
(九)2019年9月16日前,将省级立项项目实践活动成果报团省委、教育厅。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社会实践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重要渠道,全校各级团组织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各院系、社科部可参照学校的部署和要求,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社会实践的开展提供保障,对于获得各级立项的团队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同时,可结合各院系的专业特点与学科优势,切实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规划、筹备工作,为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各院系、社科部按照《唐山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调动参与社会实践师生的主观能动性。要及时适应今年暑期社会社会实践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引导、发动青年任课教师在做好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同时,通过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引导工作,按时下发通知并组织学生写好社会实践日志,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将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三)自主调研,杜绝抄袭
各社会实践团队一定注重实践内容、成果的自主性,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项目的可行性、支撑材料的科学性等,立项申报书、调查报告、其他实践成果(封面、目录除外)引用率不得超过20%。校团委在进行社会实践项目评审工作时,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直接取消其立项、评奖、资助等资格。
(四)注重宣传,认真总结
各实践团队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实践团队依托校内外各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积极参与中青网投稿,参加“镜头下的三下乡”评选活动。指定1名成员作为项目的宣传员,负责自主编创实践日志,主动转发、及时发布、整理报送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团委要通过网站、微博、青春唐院微信平台,积极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及成果,并留存宣传成果记录。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从而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我校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重视社会实践的总结工作,校团委以开展情况和成果质量为主要考察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选树一批落实到位、特色鲜明、成绩显著的优秀项目,给予推荐和奖励。
联系人:刘蕾    联系电话:2792161
 
共青团唐山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1
联系电话:0315-2792191 传真:0315-2792198 招生电话:0315-2792205
地 址:唐山市大学西道11号
邮政编码:063000
Copyright@2016唐山学院.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05002888号-1
 
地址:唐山市大学西道11号
邮政编码:063000
Copyright@2016唐山学院.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050028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