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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唐山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和《唐山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现将第六届“师德标兵”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连续教龄5年以上(含5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学效果优秀,受到学生普遍好评,并能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丰富的学识和严谨的教学风范影响、教育学生,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
3.热爱学生,乐于奉献,与学生建立和谐、民主的平等关系,积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教育,热心帮扶贫困、学困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治学严谨,业务过硬,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
5.2014-2015第二学期至2017-2018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有3个“优秀”;近3年没有出现教学问题、教学事故;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优秀”。
三、评选名额
在全校评选“师德标兵”不超10名,坚持优中选优原则。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院、系、部推荐(6月7日—6月16日)。每个院、系、部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前,各院、系、部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荐时,在充分征求本院、系、部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各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操作,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把在师德建设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请各院、系、部于6月1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推荐材料、事迹简介报送党委宣传部(纸质和电子版)。推荐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一般不超过2000字;事迹简介200字。
2.评委会评定。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根据各院、系、部民主推荐情况评选出“师德标兵”正式候选人。评委会组成人员包括主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院、系、部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3.公示。将“师德标兵”正式候选人通过校园网和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校党委进行表彰。
五、表彰奖励
1.对于被评选为“师德标兵”的教师,由学校党委授予“唐山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对“师德标兵”进行宣传报道。
 
中共唐山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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